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是一项面向全国研究生群体的学术竞赛活动, 是广大研究生探索实际问题、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创新能力和培养团队意识的有效平台。自2013年起,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作为“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主题赛事之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近几年随着各培养单位的重视,研究生的积极参与,参赛规模迅速扩大,2013年来自于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332个研究生培养单位、3884支队伍、11642名研究生成功参赛,(其中博士生573名),参赛规模达历届之最。经竞赛组委会讨论决定,2014年赛事由天津大学承办。竞赛组委会、工作委员会诚挚地邀请贵单位组织研究生参加竞赛,推动研究生数学建模活动开展并且衷心祝愿贵单位在竞赛中取得佳绩! 一、竞赛时间及方式:竞赛定于2014年9月中下旬举行。仍采取网上公布试题、参赛队(3名研究生组成一个队)独立完成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敬请关注竞赛官方网站(http://gmcm.seu.edu.cn)的信息发布。二、参赛报名:(一)参赛单位报名请参赛单位收到纸质版的参赛邀请函后,安排专人作为领队,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组织参赛工作及履行竞赛网站本单位的管理员职责,并保持与工作委员会的联络;将参赛回执(见附件2)电子版于2014年5月10日前发至邮箱gmcm@vip.126.com;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回执请于2014年5月15日前寄出(或传真)至本届竞赛工作委员会(详见附件1)培养单位的登录账户及密码将由竞赛工作委员会返回到参赛回执中的电子邮箱里。为保证承办单位做好组织工作,请各参赛单位尽量提前报名。(二)队员报名请提醒贵单位报名参赛的队员于2014年5月20日至9月11日,登陆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网站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请见附件1)。同时请各参赛单位负责人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审核及登录网上收费系统,完成缴费工作。详见《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说明》(见附件1)。衷心感谢贵单位的大力支持!附件:1. 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情况说明2. 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回执 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组织委员会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工作委员会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代章)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附件1: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情况说明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秦岭办公电话:022-27404974传真电话:022-27404974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研究生院9-406室 邮政编码:300072 电子邮箱:gmcm@vip.126.com组委会授权发布试题网址 竞赛官方网站:http://gmcm.seu.edu.cn授权网站:http://www.shumo.com; http://www.madio.net; http://www.njnet.edu.cn 一、报名注册参赛队。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5月中旬前完成校内组队工作。请参赛队员于5月20日-9月11日在竞赛网站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求及步骤详见报名网站。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研究生无法获取参赛资格。二、身份审核及报名缴费本单位参赛队员网上报名全部完成后,培养单位上网对参赛队员学籍进行审核。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各培养单位尽快组织完成本单位的网上报名工作并登录收费系统完成报名费的缴费工作。参赛资格审核截止日期:9月13日。网上缴费截止日期:9月15日。报名费(300元/队)三、竞赛阶段9月中下旬(届时竞赛时间、具体要求通过网站发布),竞赛组委会网上发布竞赛题目,参赛研究生对赛题进行数学建模。竞赛时间为四天。各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从网上下载赛题、查阅资料、讨论解题方案,形成书面论文,最后以特快专递形式将书面论文及光盘寄往竞赛组委会指定收集地,同时在网上提交书面论文电子文档。四、论文评审10月中旬-11月上旬,竞赛专家委员会邀请全国相关领域专家、教授参加论文评阅工作,论文评阅分为网络评审和现场集中评审两阶段。通过网评的论文再由评审专家现场评审,评奖结果在网上公示。五、竞赛颁奖12月上旬,在天津大学举办颁奖大会和成果交流,组委会邀请所有参赛获奖单位和个人代表参会交流互动(颁奖大会通知另发)。附件2: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回执 单位名称 院校代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参赛队数 领 队 信 息 领队1 领队2 姓名 职务/职称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E-mail 问题 及 建议 (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印章)2014 年 月 日
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 经学院(系)组织推荐、专家组评审、研究生院审核,确定《国际经济学前沿专题》等22门课程为第三批浙江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现将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受理部门:研究生培养处联系电话: 87951396Email: yjsy_pyc@zju.edu.cn 第三批浙江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学院 课程名称 课程 负责人 1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学前沿专题 黄先海 2 教育学院 教育学名著导读 刘正伟 3 教育学院 体育学研究进展 林小美 4 人文学院 中国书画篆刻史学研究 陈振濂 5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外国文学专题研究 高奋 6 生命科学学院 全球变化生物学 程磊 7 生命科学学院 高级生态学 王根轩 8 建筑工程学院 可持续建筑技术理论与方法 葛坚 9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基因操作原理 马忠华 10 医学院 实用临床基础 姒健敏 11 管理学院 高级管理研究方法 宝贡敏 12 管理学院 农林经济理论前沿 陆文聪 13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系 生物化工前沿 姚善泾 14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 高等电磁场理论 陈红胜 15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 机器学习 张仲非 16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 马建青 17 海洋学院 先进海洋技术 陈鹰 18 海洋学院 海洋物质循环与海洋资源 叶瑛 19 海洋学院 海洋地质与地球物理技术 楼章华 20 地球科学系 华南大地构造演化与野外实践 陈汉林 21 地球科学系 矿床与资源 厉子龙 22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心理学研究方法论 马剑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提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的课程学习通知如下:一、报名办法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2.报名步骤如下:第一步,学生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进行注册。必须按照本人真实姓名注册,姓名无法修改,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第二步,注册完成,用注册的账户密码登录后,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当月需要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详见附件1,操作指南。注:2014年浙江大学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的专业目录见附件2。不在目录中的其他专业目前不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第三步,报名成功后,所在院系或报名点工作人员会以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学生,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院系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第四步,申请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到现场确认(含“拍照”和“指纹采集”环节,要求必须本人到场),并进行资格审查,领取从“国家平台”导出的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还院系存档。第五步,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课程学习的费用,由所在院系根据在职人员特点安排课表,进入课程学习。3.浙江大学“国家平台”系统申请开放时间为2014年5月6日-9月30日。报名额满即止。 二、课程学习规定课程学习阶段任课教师、课程考核、考场规则、成绩管理等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要求执行。学员在某一具体课程学习期间因故缺课超过1/3学时、或无故缺课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不交作业者,不得参加考试,应作重修处理。 三、其他1.研究生管理处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统一编号,会同学院(系)为相同学科学员委派班主任,组建班集体,开展校史校风、考试纪律、学术规范等始业教育。2.按学校统一规定的相应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考试,修完规定学分,制发“浙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研究生院2014年5月6日附件1:操作指南附件2:专业目录附件3:常见问题
各学部、各学院(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简称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进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换届和选聘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0号,见附件)文件,国务院学位办决定对第六届学科评议组进行换届并同时选聘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成员。现将有关推荐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下简称评议组成员)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学科本次学科评议组换届,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设置评议组。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均可参加评议组成员推荐工作,具体学科名单见附件三。二、推荐原则1.评议组成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应当是本学科学术造诣精深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具有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经验,熟悉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学科发展,愿意并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完成学科评议组的相关工作。2.新选聘的评议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第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可以有部分成员续聘,续聘的第六届成员一般不超过65岁(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评议组成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对已连续聘任两届的成员一般不再推荐。我校教师担任第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四。4. 学科评议组成员和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一般不兼任,已经受聘担任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一般不推荐为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我校教师担任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五。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的有关专家分别为有关学科评议组的当然成员,不需再推荐。每位委员可推荐不超过三人。三、推荐程序1.4月30日至5月12日,各院系遴选推荐人选,填写汇总表(附件一)和简况表(附件二),报所在学部(同时抄送学科建设处)。每个一级学科可推荐1~2人。2. 5月13日至5月20日,各学部学位委员会审议所属一级学科推荐人选,每个一级学科原则上推荐1人,将汇总表(附件一)和简况表(附件二)报送学科建设处。3. 5月21日至5月30日,学科建设处汇总推荐人选名单,报学校审批并最终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名单。将附件一、附件二(一式两份)寄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时通过网上报送系统提交有关信息。4. 5月30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提出个人推荐人员名单,填写汇总表(附件一)。请将所填写附件二(一式一份)寄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1.跨院系、跨学部的一级学科由相关学科、院系协商产生推荐人选;协商困难的,相关院系分别报送推荐人选至所属学部。2.未尽事宜可向学科建设处咨询,联系电话:87951543。 附件: (点击此处下载所有附件) 附件一: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七届成员候选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二: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七届成员简况表附件三:浙江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名单附件四:浙江大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名单附件五:浙江大学全国教指委人员名单 学科建设处 2014年4月28日
各院系、有关导师:求是导师学校第七期将于5月4日(周日)开班。特邀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杨卫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沈岩院士来校讲座。具体安排详见附件。注意事项:1、请各院系做好各项组织工作;2、请参会导师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3、请参会导师携带“校园卡”签到入场,于13:15前进场完毕;4、请参会导师将手机调至震音状态;5、入场时发放的“导师学校问卷调查表”,请参会导师在讲座结束后放入会场外指定位置。 研究生院2014年4月28日 附件(点击打开)宣传折页展示
为推动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提升研究生国际参与力和竞争力,生命科学学院将于2013-2014学年夏学期开设《现代生态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课程英文名为《Ecology》),由加拿大魁北克大学的Peng Changhui教授(http://www.crc.uqam.ca/ecomcs_main.htm)主讲,课程责任教师常杰教授,青年助理教师谷保静博士。上课地点:东1B-212上课时间:5月7日上午2-5节;5月9日晚上11-14节;5月8日、10日、11日上午2-5节,晚上11-14节。临时课程时间调整的将另行通知。主要内容:1 The Ecosystem ecology concept and global change2 Terrestrial production, processes and services3 Global carbon cycle4 Global nitrogen cycle5 Global water cycle6 Global methane cycle7 Ecological modeling, forecasting and applications8 Frontiers in global change ecology
有关研究生:2013—201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机考)将于2014年4月25日—26日在紫金港校区东六—328至333教室分批进行,请各位务必于考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确认考场号、考试时间和地点,并按照网上预约考试时间持学生证(或校园卡)与身份证(双证齐全)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预祝各位考试顺利! 研究生培养处2014.4.24
各院系,有关单位:经相关单位申请、研究生院讨论决定,学校在“985工程”奖励经费和2014年度中央预先安排的经费中,立项建设3个第二批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项目: 序号 类别/领域 所属单位 资助经费(万元) 1 工程硕士-机械工程领域 机械工程学系 40 2 工程硕士 台州研究院 30 3 农业推广硕士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30 100 请各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书》(请见附件),请于4月30日前将计划书(一式三份)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玉泉校区教11-214室,联系人:葛盈辉,联系电话:87951136),电子文档请发:gyh@zju.edu.cn;同时请登录浙江大学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10.202.35.153/zxgl/apply.jsp,用户名为项目建设负责人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完成资助经费的预算申报工作。原则上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按1:1配套建设经费。预算经发展规划处、计财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划拨资助经费到各建设项目负责人的一卡通中。本次经费使用有效期截止至2014年12月10日,逾期未使用的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请各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请各建设项目按照计划书的要求,精心组织,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建设任务完成后,研究生院将组织项目验收。 附件: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书 研 究 生 院 二〇一四年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