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冬季学期公共选修课《科学与科学研究》调整上课时间的通知
相关研究生: 冬季学期公共选修课《科学与科学研究》(课程编号:1609501)上课时间有所调整,由原来周一下午6-9节调整至周二晚上11-14节。地点不变(紫金港校区东1B-406),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4.10.13
相关研究生: 冬季学期公共选修课《科学与科学研究》(课程编号:1609501)上课时间有所调整,由原来周一下午6-9节调整至周二晚上11-14节。地点不变(紫金港校区东1B-406),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4.10.13
一、研究生综合保险扣费研究生综合保险主要解决研究生大病超出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及人生意外伤害的赔付,未参保其它商业保险的学生建议参保研究生综合保险,否则大病和意外伤害后,除基本医疗外,无任何赔付。第一次扣款已经于2014年9月19日通过中国银行代扣。目前尚有部分学生未扣款成功,请在中国银行卡中存入足额资金。1.缴费方式:银行代扣。2.扣款时间:2014年10月15日。请上次未扣费成功的同学10月15日前把费用存入学校发的中国银行卡中,综合保险为学校建议参保的险种,若因银行卡未激活、卡内金额不足、个人信息错误等造成扣款不成功的同学请自行联系保险公司投保或自己购买其他保险。为方便学生,学校再一次实行统一扣款,此次扣款后将不再设立现场投保点,请参保学生务必保证银行卡可用且余额足够。所有投保成功的保险信息将于10月下旬统一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籍模块--保险就业栏目中显示,学生自助查询和打印。需要理赔的同学等信息出现后,按规定进行理赔。(第二次扣款的保险生效期限由保险公司按规定执行)二、基本医疗保险扣费基本医疗保险扣费详见通知: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3&object_id=6793若因银行卡未激活、卡内金额不足等造成扣款不成功的同学,影响医保待遇。如基本医疗保险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校医保办88981591。 研究生管理处2014年10月11日
各位研究生: 本学年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免修确认时间(三天)11月5日 上午8:45—11:30 下午1:30—4:3011月6日 上午8:45—11:30 下午1:30—4:3011月7日 上午8:45—11:30 下午1:30—4:30 二、免修确认地点①玉泉校区第十一教学楼二楼走廊西侧;②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纳米楼一楼)112室29号窗口(选择在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免修确认的研究生请务必携带校园卡,凭校园卡刷卡取号;上午11:30后停止取号,下午4:30后停止取号)。 三、免修申请条件(2012年6月及以后经过以下考试,符合其中之一即可)①大学英语六级:总分480分以上(含480分),其中听力成绩145分及以上;②托福总分80分及以上;③雅思5.5分及以上。 四、相关注意事项①研究生须持研究生证(或校园卡)、英语考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在右上角注明本人学号)进行免修确认;②已经在本学期选修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或选课期间未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英语免修的研究生,本次不受理相应课程的免修确认;③六级证书遗失的研究生,须出具由国家六级考试委员会(上海)补办的正式证书,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无效;④逾期没有办理免修确认的研究生,视同放弃本次免修申请;⑤已获免修确认的研究生请于11月12日以后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我的课程”栏,确认是否已经获得相应申请免修英语课程的学分;如发现还未获得学分,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处联系(联系电话:87951396)。 研究生培养处 2014年10月9日
各学院(系): 为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14]3号)与《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浙大发研〔2005〕123号),学校应按招生规定对2014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13年保留入学资格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进行全面复查,特通知如下。一、复查内容与要求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复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招生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如发现有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2.业务水平复查:主要考核是否具有攻读研究生的学术基础、科研能力。 3.前置学历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含硕博连读预备生),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应符合相应的条件。各院系要认真仔细复查每个入学新生的前置学历。4. 档案完整情况。每份档案袋外要贴上《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核查定向生、委培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政审后是否已退回其原工作单位。核查生源为往届生的非定向生,是否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写明停薪日期),或由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5.健康复查:按国家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检查是否适宜在校学习。6.研究生是否已按规定交纳学费; 7.“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和测试是否已办理完毕。8.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新生维护信息无误后,自主打印新生登记表,交所在院系,由院系放入档案。二、复查办法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及档案等由各学院(系)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管理处。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系)必须在复查结束前让其办全手续。2.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校医院要将体检结果通报研究生管理处,将还未进行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系),学院(系)要敦促其在10月20日前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由校医院防保部门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3.学费交纳情况由校计财处核查。4.每位新生要参加研究生心理健康、学术规范、安全知识等测试。5.由学院(系)研究生科核实未报到新生情况后,填写《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附件1)。6.由学院(系)研究生科填写《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博士生需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3),硕士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4)。三、复查期限本期复查工作在9月20日起至11月30日前完成。请各院系在10月10日将《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及相关材料交研究生管理处,《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在11月30日前交研究生管理处,有特殊情况的另行说明,新生复查表留存学院(系)研究生科。四、复查结果处理办法1.新生及时维护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新生信息,并于11月30日前打印出复查合格新生的《新生登记表》,由学生本人贴上照片签名确认,院系注册后放入学生个人档案。2.对复查合格者,由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12月1日-12月5日进行系统注册并在新生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确认其研究生学籍。3.复查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各学院(系)和校医院复查报告,审核处理复查不合格者:⑴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究。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取消入学资格。在研究生院下发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文件后一周内,被取消其入学资格者的所有关系转回原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⑵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需短期治疗或休养的,允许保留入学资格或进行休学,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和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回家治疗或休养。新生擅自不参加体检复查者按复查不合格论处。⑶对未交学费者且不办理缓交手续者不予注册,按有关规定处理。⑷除办妥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将取消本次入学资格。 附件: 1.《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 2.《研究生新生复查汇总表》 3.《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 4.《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4年9月30日
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3&object_id=6793
各位同学:海外教师主导的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已陆续开课,现公布部分秋冬学期开课的课程信息(详见附件),欢迎感兴趣的学生选课听课。同时,我们也会及时更新相关课程信息(上课时间、地点等)。研究生培养处2014.9.28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级普通博士生、2012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进入中期考核阶段,请于11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培养处。2、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去年没有通过中期考核尚在学制内的博士生,可参加本次中期考核(此类学生请在“中期考核查询结果汇总”表中备注说明)。3、请通知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导师、学科、院系审核后,由系统导出考核结果。系统导出的“中期考核查询结果汇总”纸质文档请院系分管院长(主任)签名、院系盖章后交葛盈辉老师(玉泉校区教11-214室),电子文档请发gyh@zju.edu.cn,同时,请抄送研究生管理处徐敏娜老师(xmn@zju.edu.cn),以便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的顺利发放。4、请将通过中期考核博士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系统导出、签字盖章后,存入博士生学业档案。5、“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中期考核界面相关信息录入提示:院系管理人员录入权限有:导师审核意见(导师本人也有)、学科考核意见(还可配置学科秘书权限,如需要,请告知,以便配置。)、院系考核意见;博士生除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外,学科考核小组名单也可由学生录入。新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LEJING.COM乐竞体育(中国大陆)科技公司:葛盈辉:87951136;郑?:87951297。也请各位老师帮助我们提出改进的意见与建议,使新系统更臻完善。 研究生培养处 2014年9月23日 附件:1、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2、浙江大学关于完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从9月29日开始进行。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通知(教财[2004]15号)的精神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操作暂行办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贷款对象:本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主要为2014年秋季入学全日制研究生,老生中未曾签署过授信贷款合同者,或授信期限已过者(如2013级研究生去年未申请或只申请了1年的助学贷款。如已申请且贷款期限为学制时间的,不能重新申请贷款) 二、申请助学贷款者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6、由所在学校(学院)推荐;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申请额度: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每学年12000元,必须为需缴纳学费学生,时长不超过学制。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交的材料:1、从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助学贷款模块申请后(开放时间9月29日起),导出打印出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本人居民身份证(请复印正反面,下同)一式二份3、研究生证(可在院系研究生科申请提前复印有照片和基本信息的一页)复印件一式二份 ;4、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需用黑色或深蓝色墨水笔书写)一份;5、家乡民政部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需用黑色或深蓝色墨水笔书写或打印件,切勿用圆珠笔或有涂改。必须盖乡、镇或街道一级行政公章,只有村或社区的公章无效)一份;(注,新生报到时递交院系办理学费缓交的可用复印件)6、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需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全部收齐后统一交到党委研工部。 五、申请过程:1、申请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院主页-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登录窗口-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下载打印出纸质表格一式三份,申请人签名后,与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一起交到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2、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收到申请人的表格及材料审核后,将所有相关材料一起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玉泉校区第十一教学大楼221室俞红收)。3、经办银行:贷款申请材料由经办银行初审通过后,公示初审名单、申请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经银行审批同意贷款的研究生名单在校网公示,如无异议,贷款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将学费贷款转入学校帐户,扣除学费后,剩余金额转入学生本人帐户。六、日程安排 申请贷款的具体程序及日程安排参见附件。七、贷款的利率、期限: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6年,与学制时间合计不超过10年。贷款到期前贷款者都可到银行或通过汇款方式归还贷款及利息。 八、其它借款学生离校前,应确认还款计划,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合同手续。毕业研究生未办理还款计划确认的,院系不得发给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提前还贷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 对没有按照借款学生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对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贷款银行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学生,贷款银行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会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影响个人信用。如需变更合同,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中国银行电话:0571-87967386;中国银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28号研工部联系人:俞红;联系电话:8795144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 2014年9月19日 浙江大学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程序及日程安排 序号 内容 要求 时间 1 个人提交申请 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系统,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打印申请表一式二份,本人签署姓名后交学院或系审核。 9月29日-10月15日。10月15日以后停止接收新的申请。 2 所属学院(系)的研究生科审核 审核研究生申请表所填内容,确认其困难情况,签署审核意见后应加盖学院或系公章,老生提供申请人的成绩证明。 10月15日-10月20日。 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办公室审核、整理申请材料 在网上审核申请人有关材料 10月23日-10月25日。 4 承办银行初审 承办银行:中国银行浙大支行(杭州市求是路28号)电话:87967386 10月27日-10月31日 5 公布初审名单 在研工部或学校办公网公布。 11月3日左右 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与承办银行组织培训 由中国银行浙大支行派员进行国家助学贷款及还款相关知识的培训,参加培训合格者才能签署贷款合同。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签署贷款合同,填写贷款凭证 集中进行。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 经办银行审批贷款合同 申请者本人可通过网络查询,修正后重新提交申请表或其它材料。 11月3日-11月12日 9 公布贷款审批合格名单 在研工部或学校办公网公布。 11月中旬左右 10 贷款到位 学费贷款按学年进入学校帐户,生活费贷款按月进入学生本人帐户。 11月下旬 11 贷款确认 未提前还款的毕业研究生在毕业离校前到承办银行办理贷款确认。 12
各位研究生、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4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和《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校历》安排,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相应调整如下:国庆节2014年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10月1日—3日为国庆法定节假日,不上课、不补课。9月28日(星期日)补10月7日(星期二)的课,10月11日(星期六)补10月6日(星期一)的课。特此通知。 研究生培养处2014.9.19
各有关本科生:本科生选研究生课程网上选课将于补(退)选阶段开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 选(退)课时间:秋季学期9月18日17:00-9月29日11:00,冬季学期11月17日9:00-12月5日16:00。2. 具备选课资格的本科生(由本科生院认定)应根据《研究生网上选课须知》、《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互通选课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11﹞11号·浙大研院﹝2011﹞21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选课。3. 登陆方式:请登录本科生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网上选课”——“选研究生课程”进入选课界面,通过“课程搜索”及“公共素质课”按钮进行选课。4. 选课前请仔细阅读2014-2015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日程安排、研究生网上选课须知及网上选课流程。5. 在补(退)选阶段,全校性公共课程无需研究生培养处统一处理,有容量的课程即选即中,没有容量的课程可先候补,等有人退出后按候补志愿先后依次选入;专业课的补选应先由学院(系)研究生科进行处理并确认,所有专业课的补选记录均为候选意向。6. 冬季学期补(退)选阶段只允许补(退)选冬季学期课程(不包括秋冬学期连上课程)。7. 9月30日17:00后,请务必上网查询个人最终选课结果。8. 请妥善安排好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的学习,避免上课时间冲突。 研究生培养处2014年9月18日
各位研究生:2014—2015学年秋冬学期网上选课初选阶段已结束,网上补(退)选课程将于9月18日17:00-9月29日11:00期间开放,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及时在“我的课程”处查询秋冬学期的选课(初选)结果,根据课表上课。2. 因某些原因,部分研究生公共课程在秋冬学期停开(详见附件),请相关研究生在网上补选其他课程(或其他教学班)。3. 因部分学院、系专业课容量较小,在本专业大部分研究生入选的同时,小部分研究生的专业课无法入选。请等待学院(系)开放课程容量后,在网上补选。具体事宜请咨询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 4. 退选课程请在“我的课程”处操作,退选后务必到“我的课表”查询是否已退选成功。若在以后学期也不会选择该课程,请在退选操作成功后到“个人学习计划”处删除该门课程。5. 选课(初选)结果公布后,如果未能入选某门课程,可以有以下选择: (1) 网上补选。仍有名额的公共课即补即中,已满额的公共课可先候补,待有人退选时自动按候补顺序补入;专业课补选则需等候学院、系再处理。 (2) 补选其他课程。若该门课程在个人学习计划中已制定,则可直接补选;若未制定,则可通过课程搜索进行补选。 (3) 在计划中保留该课程,在以后学期开课时再选。 6. 研究生公共课程原则上不鼓励跨校区选课。如确实需要跨校区选课,请自行解决校区间往返的交通问题。 7. 9月30日17:00以后,请务必在“我的课程”再次确认秋冬学期个人最终选课结果。 研究生培养处 2014年9月18日
研究生院关于2014年秋季拟以同等学力申请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各学员: 2014年秋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进入论文阶段有关工作现已开始,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务请于2014年9月30日前登陆“课程进修班及同等学力系统”提交申请,不再接受其他申请方式。具体安排如下:1、各学员登录系统(用户名、密码初始化为进修号)提交申请,并从系统中打印资格审查表,由导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至所属院系研究生科审核。2、各院系完成初审后,将申请学员信息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处(教11-216,87951396),完成培养方案及课程审核工作。院系不需要提交每个学员的资格审查表,但其中已超过四年课程有效期、经研究生培养处特批同意申请的学员,须附上“特批申请表”,有补修课程的需附上补修课程成绩单。等学位办终审通过后,到学位办统一签字盖章, 4、终审通过后,审核结果可在系统中查询,网上不再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凭学院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于一个月内到学校财务处缴清论文研修费(根据院系通知);一般应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完成学位论文。特别强调:1、务请各位申请学员查看所在院系网站研究生科通知,院系会有些具体要求。2、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进入论文阶段工作一年共进行两次(3月份与9月份),请各院系有关管理人员注意及时通知相关学员按期办理相关程序。 LEJING.COM乐竞体育(中国大陆)科技公司 2014年9月16日
各位任课教师、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和全体研究生: 根据校历安排,2014-2015学年秋冬学期将于9月22日(周一)正式开始上课。为确保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院温馨提醒全校师生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上课时间9月22日秋季学期正式上课,11月24日冬季学期正式上课。请各位老师确认是否有课,如有课请提前做好准备,准时到达课堂授课。请各位研究生根据选课情况按时参加新学期研究生课程的学习。 二、课程安排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此处可查询您在秋、冬、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季学期的开课情况。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培养”——“我的课程”,此处可查询您在秋、冬、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季学期的选课情况。 三、选课名单查询、打印根据网上选课安排,9月18日17:00以后,您可以打印初选名单,以便上课。秋季学期选课最终名单将在9月30日17:00以后确定(冬季学期选课最终名单将在12月5日16:00以后确定),届时烦请再次打印。任课教师不受理任何选(退)课。名单查询、打印方法(初选处理后可操作):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学年”请选择2014,“学期”请选择秋冬学期,然后点击课程后的选课名单“查看”栏,即可查询您所承担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点击“下载”栏,即可下载并打印选课学生名单。 四、课程成绩录入、打印、修改1. 成绩录入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后显示相关课程,然后点击“编辑”即可录入成绩。录入成绩前,请先选择成绩的记分方式(有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3种)。选课研究生如不参加考试,请务必在系统中登记“缺考”,否则成绩无法导入正式库。录入的成绩可暂时保存,确认无误后请点“提交”按钮。2. 成绩打印成绩录入完毕并提交后,点击“下载”即可下载并打印班级成绩单,本人签名并交有关成绩管理部门(专业课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交研究生培养处)后,由有关成绩管理部门将课程考试成绩从临时库导入正式库,正式向研究生公布。3. 成绩修改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查询需要变动成绩的课程。点击编辑,即进入申请修改成绩界面。点击相应需要修改成绩旁的“修改”,输入正确的成绩,点击“提交”,将会提交一条成绩修改申请。成绩修改申请通过成绩主管部门审核后,该课程成绩修改成功(申请变动成绩需任课老师同时提交成绩变动申请表、论文或试卷复印件至研究生培养处)。在“课程”——“成绩变动”栏目可查看成绩变动的历史和申请状态。具体方法为: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对于审核状态为“通过”的条目,只能点击“查看”按钮,对申请内容进行查看;对于审核状态为“未审核”的条目,可以进行“撤销”等操作。成绩修改的受理时间在成绩入库后两个月内。 五、其他相关提示1. 请根据课表规定上课,若遇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有关教务管理部门(专业课通知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通知研究生培养处),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 开课调整:9月18日网上选课初选处理结束后,如部分课程选课人数不足,我们将进行个别调整,并尽快将调整结果公布。3. 根据2014-2015学年校历安排,每个学期周一至周日的课程如果仅碰到一次法定节假日,学校将不再统一安排补课(具体以放假调课通知为准)。任课教师可以通过调整教学内容而不补课,也可以与学生协商好时间后自行安排补课。如补课需借用教室,请与研究生培养处教学综合办联系,电话87951396。4. 请及时关注国庆节、元旦等节假日之前发布的有关课程调整的通知,遵照通知上课。5. 选课期间,我们会将课程变动、调整等有关信息在研究生院主页最新通知栏中发布,请注意查看。 6. 日常的教学管理请您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 7. 日常教学联系:全校性公共课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处教学综合办 87951396;学院专业课请联系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8. 再次提醒相关毕业生:请务必按培养方案要求对本人课程修读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尤其注意培养方案是否要求必修公共素质课程至少一门。若需补修课程务必在选课开放期间进行选课。 由于我校的研究生教学量大面广,我们的教学管理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届时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研究生培养处 2014年9月16日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2014—2015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于2014年8月18日至9月29日期间进行。为了保障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一、2014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网上确认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网上选课的参照,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仔细核对、确认本学院(系)2014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是否齐全、正确,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处联系。二、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网上审核个人学习计划是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的依据及毕业课程学分的最低要求,研究生必须修完个人学习计划内的所有课程才能通过毕业课程学分网上自动审核环节;若未修读完成个人学习计划内制定的课程,则该研究生无法通过毕业课程学分网上自动审核环节,相应地不能进入下一步学位申请阶段。因此建议研究生尽量精简个人学习计划,在计划中不要添加与毕业要求无关的课程。系统以个人学习计划审核代替毕业课程学分审核。研究生提交个人学习计划后需经导师、学院(系)研究生科二级审核通过后才正式生效、毕业时才能进行毕业课程学分自动审核。研究生提交个人学习计划时,系统会对照该研究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毕业最低课程学分要求(包括全部课程、公共学位课程、专业课程、专业学位课程等方面的最低学分要求,以及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要求)自动进行课程学分网上初审;对于不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人个学习计划提交后需由学院(系)特批。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在个人学习计划审核时严格把关,特别是对申请个人学习计划特批的研究生。三、毕业生课程修读情况审查请关注本学院(系)拟毕业研究生的课程修读情况,如总学分和各模块学分是否满足要求,学位课是否满足要求,硕士或直博生是否已修公共素质类课程,必修课是否已经修读等。尤其请特别关注留学生。四、网上选课专业课的预处理工作学院(系)研究生科相关负责老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学院专业课选课数据进行预处理(如修改容量、调整个别选课名单、停开课程等),预处理后将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全校选课数据进行批量处理。1、专业课选课(初选)预处理工作研究生网上选课(初选)时间: 8月18日9:00-9月17日11:00。9月17日11:00-17:00为初选数据预处理阶段。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对本学院(系)专业课的初选记录进行预处理(特别要关注选课人数,根据选课人数进行课程容量的适当调整;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照顾其他学院(系)研究生选修本学院(系)所属专业课程),并将初选预处理完成信息及时告知研究生培养处。对于因选课人数较少而停开的课程,请按“删除选课学生名单——>撤销排班——>取消开课”的顺序进行操作,并及时在学院(系)网页上公布。9月17日17:00-9月18日17:00为初选数据研究生院统一处理阶段。研究生培养处将对网上选课(初选)的数据进行全校统一处理及备份[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于9月17日17:00以前完成本学院(系)的专业课初选预处理工作]。9月18日17:00后,学生可查看网上选课(初选)结果。2、专业课选课(补选)预处理工作研究生网上补(退)选课时间为:9月18日17:00-9月29日11:00。9月29日11:00-17:00为补(退)选数据预处理阶段。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对本学院(系)专业课的补选记录进行预处理,并将补选预处理完成信息及时告知研究生培养处。9月29日17:00-9月30日17:00为补(退)选数据研究生院统一处理阶段。研究生培养处将对网上补(退)选课的数据进行全校统一处理及备份[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于9月29日17:00以前完成本学院(系)的专业课补选预处理工作]。研究生院将于9月30日17:00公布最终选课结果。 研究生培养处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