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已开课课程调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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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2015—2016学年秋季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目前正在进行中,希望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提醒任课教师按时做好成绩入库、上网公布工作。该项工作请务必于2015年12月16日前完成,对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递交并上网公布考试成绩的课程,请学院(系)研究生科初步核实后填写《研究生课程成绩延迟递交及上网公布汇总清单》(请见附件),于2015年12月16日前书面报研究生培养处审核、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ongjiang@zju.edu.cn。研究生培养处将于2015年12月17日对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上网公布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公布成绩的课程,将视作未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在下一轮两年一度的教学津贴核算时,不核算、下拨教学津贴。对于因成绩延迟递交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培养处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研究生课程成绩延迟递交及上网公布汇总清单.doc
自2009年全面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已涌现出一批在实习实践中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做好实习实践工作是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就业发展竞争力,促进企业了解、参与和支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经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于2015年在全国各培养单位中开展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的评选范围为:2014年和2015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见教指委《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本次评选推荐名额不限,各学院(系)可择优推荐。 三、应交材料 请相关学院(系)按照教指委制定的评选办法,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在2015年11月27日前,请将下述申请材料递送至研究生培养处,电子版请发gyh@zju.edu.cn: 1、《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详见附件2;申请者签名、其实习实践单位盖章后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文件名:10335+工程领域名称+申请者姓名) 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只需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院系名称)。 申请材料经研究生院审核、公示后,推荐给教指委评审。 研究生培养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doc 2、 附件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doc 3、 附件3:《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xls
各位任课教师、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和全体研究生: 根据校历安排,2015-2016学年冬季学期将于11月17日(周二)正式开始上课。为确保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院温馨提醒全校师生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上课时间 11月17日冬季学期正式上课。 请各位老师确认是否有课,如有课请提前做好准备,准时到达课堂授课。 请各位研究生根据选课情况按时参加冬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的学习。 二、课程安排 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此处可查询您在冬、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季学期的开课情况。 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培养”——“我的课程”,此处可查询您在冬、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季学期的选课情况。 三、选课名单查询、打印 根据网上选课安排,冬季学期选课最终名单将在11月27日17:00以后确定,烦请及时打印。任课教师不受理任何选(退)课。 名单查询、打印方法: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学年”请选择2015,“学期”请选择秋冬学期,然后点击课程后的选课名单“查看”栏,即可查询您所承担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点击“下载”栏,即可下载并打印选课学生名单。 四、课程成绩录入、打印、修改1. 成绩录入 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后显示相关课程,然后点击“编辑”即可录入成绩。录入成绩前,请先选择成绩的记分方式(有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3种)。选课研究生如不参加考试,请务必在系统中登记“缺考”,否则成绩无法导入正式库。录入的成绩可暂时保存,确认无误后请点“提交”按钮。2. 成绩打印 成绩录入完毕并提交后,点击“下载”即可下载并打印班级成绩单,本人签名并交有关成绩管理部门(专业课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交研究生培养处)后,由有关成绩管理部门将课程考试成绩从临时库导入正式库,正式向研究生公布。3. 成绩修改 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查询需要变动成绩的课程。点击编辑,即进入申请修改成绩界面。点击相应需要修改成绩旁的“修改”,输入正确的成绩,点击“提交”,将会提交一条成绩修改申请。成绩修改申请通过成绩主管部门审核后,该课程成绩修改成功(申请变动成绩需任课老师同时提交成绩变动申请表、论文或试卷复印件至研究生培养处)。 在“课程”——“成绩变动”栏目可查看成绩变动的历史和申请状态。具体方法为: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对于审核状态为“通过”的条目,只能点击“查看”按钮,对申请内容进行查看;对于审核状态为“未审核”的条目,可以进行“撤销”等操作。 成绩修改的受理时间在成绩入库后两个月内。 五、其他相关提示 请根据课表规定上课,若遇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有关教务管理部门(专业课通知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通知研究生培养处),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选课期间,我们会将课程变动、调整等有关信息在研究生院主页最新通知栏中发布,请注意查看。 日常的教学管理请您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 日常教学联系:全校性公共课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处教学综合办 87951396;学院专业课请联系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 由于我校的研究生教学量大面广,我们的教学管理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届时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研究生培养处 2015年11月10日
2015年11月5日上午,第十期研究生教育督导授聘仪式暨新学期工作会议在玉泉校区教十一楼241会议室举行。 研究生培养处处长叶恭银老师首先转达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王家平老师对第九期各位督导老师的感谢,感谢他们为研究生教育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叶恭银老师向第十期研究生教育督导颁发了聘书。 受聘仪式结束后,叶恭银老师介绍了研究生院层面正在推进的各项研究生教育改革举措:研究生招生、人才培养模式、评价和监督机制、导师指导能力、营造育人氛围、完善奖助体系等方面内容。同时,叶恭银老师还向督导老师介绍了研究生教育督导的相关工作职责,希望各位督导老师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检查、评估、指导和反馈信息等方面工作。 会议结束后,各学部督导老师以小组形式进行了讨论交流。 研究生培养处质量评价办公室葛盈辉老师、张馨月老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研究生培养处2015.11.5
各相关研究生: 经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审核,2015年下半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已有244人通过审核,有部分研究生因申请材料不全或材料有误,需补充材料。(见附件) 为了使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了解签订合同的相关知识,熟悉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的程序和政策规定,开展诚信教育,增强还款意识。研究生管理处经与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商定,定于11月18日(周三)上午9:00-12:00、11月19日(周四)上午9:00-12:00在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B区二楼报告厅组织研究生助学贷款合同签订、贷款手续和还款相关知识培训和测试。测试合格者当场签合同。 通过审核的研究生均需参加培训,要求带水笔,银行卡(中行)、学生证或身份证。无故不参加者,中国银行将不予签定亦不补签合同。 望相互告知,并准时参加! LEJING.COM乐竞体育(中国大陆)科技公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5年11月5日 附件: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名单
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将新生复查结果相关信息公开,包括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 请各学院(系)即日起至11月20日期间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复查的通知》相关要求,具体参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174&object_id=34033,将新生复查结果、复查情况说明在本学院(系)网站上进行公开。 研究生管理处2015年11月5日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等文件要求,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浙江省所属高校有关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有关调研材料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根据调研要求,在协助做好调研工作的同时,根据调研反馈问题对应做好学院(系)层面的有关课程建设工作。本次调研具体要求如下。 1、完成时间及材料提交要求:2015年11月10日前,将有关调研材料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联系人:赵张耀;E-mail:zzy@zju.edu.cn),附件一、附件二提交纸质版,附件三提交电子版; 2、调研问卷数量:附件一每个学院(系)6份及以上,附件二每个学院(系)3份及以上; 3、调研对象:附件一针对研究生,要求博士、硕士各3人及以上,所属年级以二年级研究生为主,覆盖所有年级;附件二针对教师和管理人员,以教师为主;附件三仅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建设,由学院(系)研究生科直接统计; 4、调研问卷打印要求:附件一、附件二请双面打印。 研究生培养处 2015.11.2
各位老师: 研究生院目前正在核算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我们已对2013-2014学年及2014-2015学年的课程基础库进行了整理(具体见附件)。为保证统计的准确性,请各位老师帮助核查相关数据,主要检查任课教师人事归属学院(部门)、上课语言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有遗漏的课程。若有问题,请于本周三(11月4日)下班前反馈给所在学院(系),我们将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 研究生培养处 2015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 1、 2013-2014及2014-2015学年课程库.xls
浙大研院(2015)34号 各学部,各学院/系,有关部门: 根据《LEJING.COM乐竞体育(中国大陆)科技公司关于研究生教育督导的规定》(浙大研院【2009】22 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生院与有关学部、学院(系)协商,决定聘请韩泉欣等32位老师为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第十期成员,聘期从2015年11月—2017年7月。现将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名单附后(详见附件),请各学部、各学院(系)、各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开展工作。 LEJING.COM乐竞体育(中国大陆)科技公司2015年10月27日 附: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第十期成员名单:人文组: 韩泉欣(组长) 俞忠鑫 郑达华 楼毅生社科组: 谢敦礼(组长) 宋永新 张 彬 金明路理学组: 徐端钧 (组长) 汪国昭 方本民 汤燕冰 工学组: 冯培悌(组长) 丁凡(组长) 吴存真 孙俊全 潘颐 孙炳楠 王小海信息组: 董金祥(组长) 孔繁胜 胡大可 王树青 王 汀农生组: 徐步进(组长) 闵 航 裴洪平 王则温医药组: 姚耿东(组长) 杨迪生 魏尔清 顾扬顺 主题词:研究生教育 第十期 督导组抄送:各学部、各学院(系)、财务处、相关部门、各位督导
各学院(系): 2016届浙江大学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毕业证及学位证照片拍摄)及信息核对工作定于11月中旬开始,具体日期安排见附表。为了切实做好信息核对与照片拍摄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照要求 1、研究生院组织的新华社图像采集信息用于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与学位证书及国家学历学位认证平台,预计于2016年毕业的所有研究生务必参加本次图像拍摄(已拍摄的无须再拍)。 2、2015年之前已拍照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再重拍,具体请登录学信网(http://xjxl.chsi.com.cn)核对是否有本人毕业照片: (1)如学信网有,请选择点击“照片正确”,再查询研究生院系统中是否有同样的照片,研究生院系统如有,表明已经有毕业照片。 (2)如学信网有,研究生院系统无毕业照片,请发邮件到glc@zju.edu.cn,告知您的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研究生院工作人员会每周作一次关联处理。 3、本次由研究生院安排的新华社图像采集工作与学校其他机构的存档拍照不同,每位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如不按时参加,在教育部学信平台没有图像信息的,将无法上传学历信息(不能按时获得学历证书及认证学历信息)。 4、2016届毕业研究生个人照拍摄定于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7日期间的工作日进行(见附表)。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拍照的同学,请参加12月16日下午的补拍。 5、根据学信网要求,硕转博研究生于硕士生阶段采集的照片不能用于博士毕业信息,进入博士生阶段后,必须重新采集图像信息。 6、要求随带研究生证、身份证(护照)。 7、要求服装整齐、端庄,穿着正装。 8、各学院(系)应事先按照约150人/小时,适当进行人员时段分配,组织本学院(系)研究生按时到拍照现场,以免拍照研究生等待时间过长及现场过于拥挤。 各学院(系)必须派4名工作人员(电子登记、纸质登记、发号牌、维持秩序)在拍摄现场组织、指挥学生进行有序拍照。 错过本院系拍摄时间段的,一律到拍摄所在半天的最后时段来拍摄,不得中间插队(规定时间段内只能采集同一院系学生数据)。 二、拍照程序: 1、拍照研究生要在纸质信息采集表上签名,填写学号,按排队顺序编制拍摄序号(采用四位码:从0001始依次拍摄); 2、按照拍摄序号领取“号牌”; 3、将领到的拍摄序号填写入电子信息采集表。 4、按照拍摄序号的顺序逐个入场拍照。请务必按“号牌”的顺序排队入场,不得自行更换号牌或插队、掉队,否则将导致单位时间段内所有学生图像与本人无法匹配。拍照完毕后将“号牌”交回现场工作人员。 注:拍照前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自己的身份证件信息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提早联系研究生管理处学籍办,进行更改: (1)使用现役军人证件的研究生,已有身份证号的需将原军人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三个证件复印后,经院系签名核对后,交学籍办更改证件号码。(建议军人证件号尽快改为身份证号,学信网照片目前以身份证作为唯一查询方式) (2)身份证只有15位的,必须升位,请将身份证复印件交学籍办。 (3)其他身份信息有误的,必须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新身份证复印件,并申请学籍异动进行更改。 5、本次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中国图片社《关于规范2014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收费的说明函》标准收取,每人20元,提供纸质2寸照及1寸照一版用于学历、学位证书等。 拍摄费由各学院(系)收齐,在拍照当天交给摄影师,由摄影师转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 (请院系尽可能提前收费,如现场要收费,请院系自己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费) 三、温馨提示: 1、本次拍摄的毕业研究生照片将于2016年2月底印制完成返回学校,届时通知各学院(系)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纸质照片。集体拍摄的电子照片研究生管理处会统一上传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2、2016年2月以后,请已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如图像信息有误或图片非本人的,请及时联系所在院系,由院系报送至学籍办,学籍办统一联系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调度室,进行修正。图像无法予以修正的学生请重新拍摄。 3、补拍时间之后还有未参加拍照的2016届毕业研究生,个人散拍图像采集方法如下: (1)在省内的,请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其它拍照时间:0571-87056261、0571-87204998。 (2)在省外的,可以就近在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信息采集。 (3)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 (4)自行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电子照片请同学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并发送至glc@zju.edu.cn,邮件中说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以便学籍办及时关联学历注册信息。研究生院2015年10月29日 附件: 浙江大学2016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计划表 说明:1、为提高上网链接准确率,学校安排学生在集中时间内一次性采集完毕。学生提前半小时到场按签名序号排队参加拍摄,没签名学生不得插队拍摄,已签名学生按签名序号拍摄,不得提前或延后拍摄,学校联系人负责现场组织和检查。2、不穿黄色衣服,免冠;现场保持安静,学校联系人负责整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新华社电话:0571-28807095 87056260 87056261 传真:0571-87056261 邮箱:zjuiia@163.com邮编:310007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99号新华社浙江分社211室
有关研究生: 2015—2016学年冬季学期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考试(面试)安排已定(时间地点详见附件),本次面试安排以秋季学期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日常教学班为单位,教学班内的具体面试顺序及时间由任课教师统一安排;请秋季学期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选课成功的研究生遵从任课教师的安排,按时参加面试。面试规则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英语教学的有关规定》(浙大研院〔2010〕5号)。 研究生培养处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下载 1、 2015—2016学年冬季学期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考试(面试)安排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