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 任:吴朝晖副主任:严建华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云路 王家平 朱位秋 刘 旭 严建华 李尔平 杨树锋 吴 飞 吴朝晖 余逊达 应义斌 宋永华 张宏建 陆国栋 陈 忠 陈子辰 陈昆松 罗卫东 罗建红 周天华 郑 耀 郑树森 夏立安 倪明江 喻景权秘书长:王家平(兼)二、各学部及海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1.人文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17人)主 任:沈 坚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下同): 马博森 王云路 方 凡 包利民 吕一民 苏宏斌 李 杰 李 媛 吴德艺 何辉斌 沈 坚 张节末 陈红民 邵培仁 周明初 董 平 潘一禾2.社会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15人)主 任:张小蒂副主任:贾生华委 员:万 斌 马建青 刘正伟 张小蒂 张剑平 沈模卫 陈国权 周江洪 周谷平 贾生华 顾国达 钱文荣 郭继强 盛晓明 章剑生 3.理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17人) 主 任:杨树锋副主任:李胜宏 刘克峰委 员:王业伍 方 群 方文军 尹永成 吕 萍 刘克峰 李胜宏 杨树锋 沈忠悦 沈晓华 张立新 张振跃 林贤福 罗民兴 赵道木 高长有 童利民4.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25人)主 任:董石麟委 员:王 齐 韦 巍 计 剑 叶 瑛 冯培恩 朱位秋 刘国华 池 涌 杨华勇 杨灿军 吴勇军 何湘宁 何潮洪 陈丰秋 陈光明 陈湘明 金志江 姚善泾 钱国栋 徐德鸿 高 翔 黄 进 黄志龙 葛 坚 董石麟5.信息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17人)主 任:李尔平副主任:李 光委 员:王小松 仇 旻 宁钢民 许正平 孙守迁 李 光 李尔平 杨建义 何钦铭 何湘宁 陈 刚 林兰芬 郑臻荣 赵民建 黄 海 黄志尧 鲍世宁6.农业生命环境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17人)主 任:喻景权副主任:丁 平委 员:丁 平 王 俊 叶兴乾 冯 杰 华跃进 刘树生 杜爱芳 应铁进 陈宝梁 林咸永 赵 斌 胡福良 祝水金 徐向阳 梁月荣 喻景权 程 磊7.医药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23人)主 任:陈 忠副主任:李晓明委 员:王建安 王慧明 方向明 冯新华 许正平 孙 毅 杜立中 李晓明 杨 波 杨小杭 沈华浩 陈 忠 陈 智 林 俊 欧阳宏伟 罗建红 周天华 郑树森 段会龙 黄 河 彭金荣 程翼宇 蔡秀军8.海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13人)主 任:徐 文副主任:叶 瑛委 员:叶 瑛 刘海江 孙志林 李春峰 杨 波 杨灿军 吴嘉平 冷建兴 沈晓华 胡富强 徐 文 韩 军 韩喜球三、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1.经济学科(9人)主 任:顾国达副主任:蒋岳祥委 员:马述忠 方红生 王汝渠 王维安 郭继强 钱文荣 顾国达 蒋岳祥 戴志敏2.法学学科(9人)主 任:朱新力委 员:毛 丹 朱新力 刘同舫 余逊达 周江洪 郎友兴 胡 铭 夏立安 钱弘道3.教育学学科(13人)主 任:徐小洲副主任:刘正伟委 员:于可红 马剑红 王 进 王 健 刘正伟 沈模卫 张剑平 张智君 林小美 周谷平 顾建民 徐小洲 盛群力4.管理学科(9人)主 任:吴晓波委 员:马庆国 王重鸣 刘 南 吴晓波 陈 凌 周伟华 钱文荣 黄祖辉 蔡 宁5.公共管理学科(9人)主 任:郭继强副主任:陈国权委 员:毛 丹 米 红 余潇枫 陈国权 岳文泽 周 萍 郭继强 董恒进 魏 江6.哲学学科(7人)主 任:包利民委 员:王志成 包利民 杨大春 沈建平 黄华新 盛晓明 董 平7.历史学学科(7人)主 任:陈红民委 员:吕一民 刘进宝 严建强 沈 坚 陈红民 高力克 梁敬明8.语言文学学科(13人)主 任:王云路委 员:马博森 王 永 王云路 方一新 苏宏斌 吴 飞 吴德艺 陈 强 胡志毅 高 奋 徐 岱 黄厚明 楼含松9.数学学科(9人)主 任:尹永成委 员:尹永成 苏中根 李胜宏 吴庆标 张立新 张国川 武俊德 谈之奕 翟 健10.物理学科(9人)主 任:郑 波委 员:马志为 王业伍 宁凡龙 沙 健 陈启瑾 罗民兴 郑 波 赵道木 童利民11.化学学科(9人):主 任:彭笑刚副主任:方文军委 员:王彦广 方文军 方 群 李浩然 陈丰秋 林贤福 胡吉明 彭笑刚 楼 辉12.地球科学学科(9人):主 任:沈晓华成 员:田 钢 刘仁义 孙永革 杨树锋 汪 波 沈忠悦 沈晓华 陈汉林 曹 龙13.力学学科(9人)主 任:朱位秋副主任: 林建忠 郑 耀委 员:朱位秋 李 平 陈伟球 陆哲明 邵雪明 林建忠 郑 耀 孟 华 黄志龙14.机械学科(9人)主 任:谭建荣委 员:王庆丰 李 平 杨灿军 何湘宁 汪久根 陈子辰 董金祥 谭建荣 潘晓弘15.动力学科(9人)主 任:岑可法副主任:骆仲泱委 员:岑可法 陈光明 郑津洋 俞小莉 骆仲泱 倪明江 徐德鸿 高 翔 樊建人16.电气学科(9人)主 任:黄 进委 员:吕征宇 江道灼 严晓浪 杨仕友 张森林 赵荣祥 徐 政 徐德鸿 黄 进17.材料学科(7人)主 任:陈立新委 员:王 齐 吴勇军 陈立新 陈红征 杨德仁 高长有 韩高荣18.化工学科(7人)主 任:陈丰秋委 员:冯连芳 吕秀阳 阳永荣 杨立荣 李 伟 李浩然 何潮洪 陈丰秋 郑津洋19.建工学科(11人)主 任:董石麟副主任:葛 坚委 员:王立忠 华 晨 刘国华 陈光明 郑 耀 罗尧治 徐世烺 葛 坚 董石麟 谢 旭 谢康和20.生仪科仪学科(7人)主 任:李劲松副主任:黄 海委 员:王 平 白 剑 许正平 李兰娟 宋开臣 陈耀武 夏 灵21.光学工程学科(9人)主 任:郑臻荣委 员:仇 旻 白 剑 冯华君 沈永行 陆璇辉 郑臻荣 章海军 舒晓武 戴道锌22.电子信息学科(9人) 主 任:杨建义委 员:李春光 杨建义 沈会良 沈海斌 陈积明 赵民建 黄爱苹 虞 露 魏兴昌23.控制学科(11人)主 任:李 光 副主任:黄志尧委 员:王庆丰 韦 巍 毛维杰 牟 颖 李 平 李 光 宋执环 陈 曦 黄志尧 颜文俊 戴连奎24.计算机学科(13人)主 任:庄越挺委 员:庄越挺 孙守迁 李 平 严晓浪 吴朝晖 陈 刚 陈 纯 陈耀武 何钦铭 林兰芬 周 昆 郑 耀 鲍虎军25.设计学学科(7人)主 任:孙守迁委 员:于金辉 王 健 王小松 孙守迁 邵培仁 张树有 耿卫东26.生物学学科(11人)主 任:程 磊委 员:方盛国 冯明光 朱睦元 华跃进 陈 军 邵健忠 周天华 郑绍建 赵 斌 蒋德安 程 磊27.农工食品学科(9人)主 任:叶兴乾委 员:王剑平 方维焕 叶兴乾 冯凤琴 朱松明 何 勇 应义斌 应铁进 郑晓东28.环境学科(9人)主 任:刘维屏委 员:朱利中 刘维屏 李 伟 吴忠标 陈宝梁 郑 平 徐向阳 徐新华 翁焕新29.作物学科(9人)主 任:张国平委 员:石春海 朱 军 朱睦元 华跃进 张国平 陈子元 周伟军 蒋德安 舒庆尧30.园艺学科(9人)主 任:喻景权委 员:王校常 郑绍建 夏宜平 徐昌杰 徐建明 曹家树 梁月荣 喻景权 滕元文31.植物保护学科(9人)主 任:刘树生委 员:马忠华 叶恭银 朱国念 刘树生 宋凤鸣 陈学新 郑经武 鲁兴萌 虞云龙32.资源利用学科(9人)主 任:林咸永委 员:王 珂 吕 军 杨肖娥 何 勇 林咸永 徐建明 章永松 喻景权 蒋德安33.畜牧兽医学科(7人)主 任:刘建新委 员:叶兴乾 朱良均 刘建新 杜爱芳 汪以真 张才乔 彭金荣34.基础医学学科(15人)主 任:许正平副主任:欧阳宏伟委 员:王青青 仓 勇 冯新华 刘 伟 许正平 严 杰 李晓明 李继承 杨卫军 陈 坤 陈 智 邵吉民 欧阳宏伟 柯越海 夏 强35.临床医学学科(17人)主 任:郑树森副主任:黄 河委 员:王建安 王慧明 方向明 孙 毅 杜立中 李兰娟 沈华浩 张敏鸣 范顺武 林 俊 郑树森 胡 汛 段会龙 姚 克 姚玉峰 黄 河 蔡秀军36.药学学科(9人)主 任:杨 波委 员:杨 波 吴永江 吴希美 陈枢青 胡富强 俞永平 高建青 曾 苏 程翼宇37.海洋科学学科(7人)主 任:叶 瑛委 员:马忠俊 王 岩 叶 瑛 李春峰 吴嘉平 陈建芳 章晓波38.海洋工程学科(7人)主 任:孙志林委 员:刘海江 孙红月 孙志林 冷建兴 顾临怡 徐志伟 韩 军四、浙江大学交叉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常任、主任委员:严建华其他常任委员由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各位任课教师、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和全体研究生: 根据校历安排,2015-2016学年夏季学期将于4月28日(周四)正式开始上课。为确保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院温馨提醒全校师生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上课时间 4月28日夏季学期正式上课。 请各位老师确认是否有课,如有课请提前做好准备,准时到达课堂授课。 请各位研究生根据选课情况按时参加夏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的学习。 二、课程安排 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此处可查询您在夏、春夏(春夏连上课程)季学期的开课情况。 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培养”——“我的课程”,此处可查询您在夏、春夏(春夏连上课程)季学期的选课情况。 三、选课名单查询、打印 根据网上选课安排,夏季学期选课最终名单将在5月11日17:00以后确定,烦请及时打印。任课教师不受理任何选(退)课。 名单查询、打印方法: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学年”请选择2015,“学期”请选择春夏学期,然后点击课程后的选课名单“查看”栏,即可查询您所承担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点击“下载”栏,即可下载并打印选课学生名单。 四、课程成绩录入、打印、修改1. 成绩录入 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后显示相关课程,然后点击“编辑”即可录入成绩。录入成绩前,请先选择成绩的记分方式(有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3种)。选课研究生如不参加考试,请务必在系统中登记“缺考”,否则成绩无法导入正式库。录入的成绩可暂时保存,确认无误后请点“提交”按钮。2. 成绩打印 成绩录入完毕并提交后,点击“下载”即可下载并打印班级成绩单,本人签名并交有关成绩管理部门(专业课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交研究生培养处)后,由有关成绩管理部门将课程考试成绩从临时库导入正式库,正式向研究生公布。3. 成绩修改 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查询需要变动成绩的课程。点击编辑,即进入申请修改成绩界面。点击相应需要修改成绩旁的“修改”,输入正确的成绩,点击“提交”,将会提交一条成绩修改申请。成绩修改申请通过成绩主管部门审核后,该课程成绩修改成功(申请变动成绩需任课老师同时提交成绩变动申请表、论文或试卷复印件至研究生培养处)。 在“课程”——“成绩变动”栏目可查看成绩变动的历史和申请状态。具体方法为: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对于审核状态为“通过”的条目,只能点击“查看”按钮,对申请内容进行查看;对于审核状态为“未审核”的条目,可以进行“撤销”等操作。 成绩修改的受理时间在成绩入库后两个月内。 五、其他相关提示请根据课表规定上课,若遇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有关教务管理部门(专业课通知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通知研究生培养处),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选课期间,我们会将课程变动、调整等有关信息在研究生院主页最新通知栏中发布,请注意查看。日常的教学管理请您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日常教学联系:全校性公共课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处教学综合办 87951396;学院专业课请联系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 由于我校的研究生教学量大面广,我们的教学管理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届时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研究生培养处 2016年4月16日
一、免修确认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6日 上午8:45—11:30 下午1:30—4:30 二、免修确认地点玉泉校区第十一教学楼214室,联系电话:87951136三、免修申请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①三年有效期内大学英语六级总分480分以上(含480分),其中听力成绩145分及以上;②三年有效期内托福总分80分及以上;③三年有效期内雅思5.5分及以上;④专业英语八级;⑤2015年联考科目英语成绩百分位达95%及以上或GCT英语应用能力成绩折合成百分位后达95%及以上。四、 相关注意事项①符合前四项免修条件的研究生(软件学院学生请按照该学院的相关通知执行)确认时间持免修申请表、研究生证、英语考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请在右上角注明本人学号)前来办理;符合第五项免修条件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名单(详见附件),符合该条件学生不需现场确认。②证书遗失的研究生,须出具由国家考试委员会(上海)补办的正式证书,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无效;③所有申请英语免修的学生须在专业学位管理系统中提交“免修申请”,逾期没有提交者,视同放弃本次申请;④英语免修申请程序为:院系在系统中完成培养方案、学习计划的制订工作——学生在系统中提交“免修申请”——研究生院审核、确认。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管理科室/中心须尽快完成2015级培养方案、学习计划的制定工作,以便学生能在系统中完成“免修申请”的操作;⑤非2015级但符合上述前四项免修条件的在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参加本次英语免修申请确认。 研究生培养处二О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下载 1、 2015级联考英语成绩GCT成绩达到免修标准的研究生名单.xls 2、 2015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免修申请表.doc
有关研究生:2015—2016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考试(面试)安排已定(时间地点详见附件),本次面试安排以春季学期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日常教学班为单位,教学班内的具体面试顺序及时间由任课教师统一安排;请春季学期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选课成功的研究生遵从任课教师的安排,按时参加面试。面试规则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英语教学的有关规定》(浙大研院〔2010〕5号)。 附件:2015—2016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考试(面试)安排一览表 研究生培养处 2016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1、 2015—2016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考试(面试)安排一览表.xlsx
各位研究生,相关本科生、进修生:根据“2015-2016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课程网上选课日程安排”,夏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补(退)选阶段将于4月25日上午9:00至5月11日上午11:00进行。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1. 补(退)选期间可以补(退)选夏季学期课程(不含春夏连上课程)。所有课程无需经过选课处理,有容量的课程即选即中,没有容量的课程可先候补,等有人退出后按候补志愿先后依次选入。2. 由于部分课程容量有限需要候补,对已提交候选意向的课程学生可先去上课,以保证课程修读的完整性。3. 补(退)课由学生直接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操作,各学院研究生科及研究生培养处不直接办理补(退)课手续。4. 5月11日下午5:00后,请务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确认本人夏季学期的最终选课结果。 研究生培养处 2015.4.12
有关研究生、进修生: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机考)将于2016年4月15日—16日在紫金港校区东六—326至333教室分批进行,请各位考生务必于考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确认考场号、考试时间和地点,并按照网上预约考试时间持研究生证(或校园卡)与身份证(双证齐全)参加考试(进修生须同时持进修证和身份证),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预祝各位考试顺利! 研究生培养处2016.4.11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和《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新生)招生报名及课程学习通知如下:一、报名办法 (一) 报名条件 根据学位[1998]54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注: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医学类专业学位学生,按照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执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注:在浙江大学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和浙江大学六家合作医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优先录取)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各院系可制定相应的录取标准,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提交申请 学员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进行注册,并提交相应学位申请。请严格按系统提示进行。 请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注册时姓名等基本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件完全一致,否则申请无效。邮箱和手机号必须为常用邮箱和号码(密码遗忘用本人注册的邮箱和手机号找回); 2.2016年我校接受申请的专业目录和院系联系人见附件1,不在目录中的专业不接受申请,请按附件学科代码申报。 3. 请下载操作指南(见附件2),相关信息及上传照片等必须按指南中的要求操作,否则可能因为不符合要求被驳回; 4.完成全部步骤后,务必在申请学位页面右上方点击提交学位申请,才为报名成功。 5.报名成功后,所在院系或报名点工作人员会以邮件、电话等通知学生,学生也可联系所在院系工作人员。 6.同等学力的常见问题(见附件3),请认真阅读后再咨询院系老师。 (三)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8日-8月30日,报名额满即止。人数少于20人不开班,将由院系另行通知。 (四)学习费用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我校费用为:课程阶段2.1万元,论文阶段1.4万元(进入论文阶段再收取),见财务处公告,由学校统一出具缴费凭证。 (五)现场确认 报名成功后,经院系核查,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学生,院系将通知学员进行资格审查、费用缴纳、信息采集等; 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招生主要由相关院系负责,学员咨询请联系所在院系。 2.资格审查时,必须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院系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 3.资格审查通过的,进行现场确认(含“拍照”和“指纹采集”,必须本人到场),确认后从“国家平台”导出资格审查表,由学生签字确认后交院系; 二、课程学习 1.经交费、现场确认,院系将资格审查表交研究生院核准。由研究生院为审核通过的学生编制学校学号,并将正式学生的数据从国家平台转入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简称学校平台)。 2.研究生院会同学院(系)为学员委派班主任,组建班集体,开展校史校风、考试纪律、学术规范等始业教育。 3.院系按照研究生院审核后的同等学力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课程学习开始时间及具体上课时间,由所在院系进行安排,课程学习遵守培养处关于课程学习的规定。 4.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由学校发放“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结业证书”。研究生院2016年4月7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 2016年拟招收同力申硕学员专业目录和院系联系方式.xls 2、 附件2 2016同等学力报名操作指南.doc 3、 附件3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常见问题解答.doc 4、 附件4 浙江大学医学院报名相关事项.doc 5、 附件5 医学院2016年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招生计划.xls
各位研究生: 本学年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免修确认时间(两天)4月27日 上午 8:45—11:30 下午 1:30—4:304月28日 上午 8:45—11:30 下午 1:30—4:30 二、免修确认地点①玉泉校区第十一教学楼二楼走廊西侧;②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纳米楼一楼)111室12号窗口(选择在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免修确认的研究生请务必携带校园卡,凭校园卡刷卡取号;上午11:30后及下午4:30后停止取号)。 三、免修申请条件(2013年12月及以后经过以下考试,符合其中之一即可)①大学英语六级:总分480分以上(含480分),其中听力成绩145分及以上;②托福总分80分及以上;③雅思5.5分及以上。 四、相关注意事项①研究生须持研究生证(或校园卡)、英语考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在右上角注明本人学号)进行免修确认;②已经在本学期选修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或选课期间未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英语免修的研究生,本次不受理相应课程的免修确认;③硕士生入学全国统考英语成绩75分及以上[单考、联考除外],系统已自动确认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并给予学分,该类学生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④六级证书遗失的研究生,须重新补办证书,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无效,具体补办流程请查看CET考试重要通知;⑤逾期没有办理免修确认的研究生,视同放弃本次免修申请;⑥已获免修确认的研究生请于5月7日以后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我的课程”栏,确认是否已经获得相应申请免修英语课程的学分;如发现还未获得学分,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处联系(联系电话:87951396)。 研究生培养处 2016年4月1日
因本周三下午(3月30日下午)举办2016年春季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需要,学科建设处(含玉泉校区教十一218、224、246办公室)暂停对外办公,有递交材料的老师和同学请委托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7、8号窗口或研究生院院办(教十一232办公室)转交。 感谢各位老师和学生的配合和支持,敬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处(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老师,全体研究生: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6年4月23—27日期间进行(23日为周六,安排周四的课程考试;24日为周日,安排周五的课程考试),考试周停课。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每天安排四场次,时间安排如下: 8:00-10:00、10:30-12:30、14:00-16:00、18:30-20:30。 考试周期间,原先由学校安排的上课教室一律收回,由本科生院教务处统一用于安排考试;研究生培养处备有玉泉校区教七的少量教室可供各学院(系)考试周期间安排考试,需要的学院(系)请于3月29日---4月6日前来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 全校性公共课程考试由研究生培养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请见浙江大学研究生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附件一);学院(系)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于2016年4月6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将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表E-mail发至hongjiang@zju.edu.cn。 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场,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浙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和“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纪律”(浙大发[2000]53号),考后认真填写“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 (附件二)。考试周期间实行校、院(系)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培养处安排,负责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系)级巡考由各学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 研究生培养处 2016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一: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xls 2、 附件二: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doc
各学院(系):教育部从2014开始,不再对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进行申批,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如博士生、硕士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是否继续举办,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主决定(参见教育部教研司[2014]1号《关于继续做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管理和实施工作的通知》)。经研究生院院务会议讨论决定:学校拟继续举办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博士生学术论坛,资助经费同国家标准(博士生学术论坛25万元/每项目)。2016年学校拟资助2-3个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博士生学术论坛,如申请项目超过3个,研究生院将组织评审选拨。请申报院系于4月8日前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博士生学术论坛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式一份,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玉泉校区教11-214室,联系人:葛盈辉,联系电话:87951136),电子文档请发:gyh@zju.edu.cn。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研究生培养处2016年3月24日 附件下载 1、 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博士生学术论坛申请表.doc
我校2010级电气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张国月获得第二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 我校“浙江大学-浙江中控-工业控制技术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 获得第二届“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荣誉称号。特此誌喜! 研究生院 二0一六年三月一十八日 附件1:第二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名册附件2:关于公布获得第二届“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荣誉称号名单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