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研究生新生材料及月饼券的通知
各学院(系): 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在9月2~3日到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楼大厅领取研究生证、校徽、学术规范手册、月饼券等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8月26日
各学院(系): 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在9月2~3日到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楼大厅领取研究生证、校徽、学术规范手册、月饼券等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8月26日
现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请申报教师(团队)按照通知要求,于2019年10月2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申报要求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8月23日 附件下载 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经本人申请,院系初审,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同意肖朝耿等156位申请人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为保证申请工作公平公正,现将2019年拟接收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监督。 已经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如对公示信息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相关院系,由各院系统一把情况汇总以后提交到研究生院。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拟接收名单中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符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LEJING.COM乐竞体育(中国大陆)科技公司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905 邮编:310058 联系电话:0571-88981437 电子邮箱:lingzy@zju.edu.cn LEJING.COM乐竞体育(中国大陆)科技公司 2019年8月23日 附件下载 1、 浙江大学2019年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名单公示.pdf
现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请申报教师(团队)按照通知要求,于2019年10月2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申报要求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8月23日 附件下载 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一、项目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研究生群体是未来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预备队和后备军。本项目旨在加强研究生在教育理论方法、教学实践能力与教师职业素养方面的训练和培养,使其成为能够胜任立德树人光荣使命的新一代教育工作者。 二、项目特色 1. 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结合。本项目课程方案既包括了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理论的学习,同时也包含有项目探究、名师指导、教学观摩、教学见习等实践环节内容。 2. 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并重。本项目相关课程与活动的设计中既注重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知识、理论方法、实践技能的掌握,同时更注重教师师德规范、职业规划、专业发展与礼仪形象等综合素质的提升。 3. 学习经历与助教资格关联。本项目以培养能够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教学工作的高素质教师为指向,通过相关课程学习、技能培训及考核评价的学生将会获得浙江大学校设研究生助教资格,从而为未来进入教师队伍或在教育研究与管理领域的专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实施 本项目由LEJING.COM乐竞体育(中国大陆)科技公司研究生培养处与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共同设计并组织实施。 四、招收对象 本证书面向在校研究生,尤其侧重博士研究生;同时欢迎感兴趣的硕士研究生及高年级本科生(特别是已经推研的同学)参加该项目。 五、教学师资 本项目由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眭依凡教授领衔。本项目为参与的同学配备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理论导师由本项目理论学习模块课程的任课教师担任。实践导师将聘请参与同学所在院(系)的教育部教学名师、浙江大学心平奖获得者及浙江大学优质教学奖获得者等担任。 六、项目模块 本项目由理论学习模块和教学实践模块组成。 1. 理论学习模块 本项目理论学习模块共由5门课程组成,共计5学分。该模块课程由教育学院专业教师领衔任教,同时邀请浙江大学教学名师参与部分环节的教学。 · 教育学基础主要包括教育及教育学的发生发展、教学与课程基础理论、教师专业发展等内容; · 课程与教学设计主要包括教学设计前沿理论、课堂教学结构方法、教师礼仪形象等内容; · 学与教的心理学主要包括学习动机、学习行为、学习环境创设、智力与创造力、以及认知、情感和社会性能力等内容; · 高校智慧课堂的教学与评价主要包括多媒体学习理论、现代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翻转课堂等技术方法以及基于新技术的教学评价等内容; · 教育法规与教师伦理主要包括有关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以及教师的基本伦理规范、道德操守和礼仪。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领衔 教师 1 教育学基础 1 秋 孙元涛副教授 2 课程与教学设计 1 秋 刘徽副教授 3 学与教的心理学 1 冬 叶映华教授 4 高校智慧课堂的教学与评价 1 冬 李艳教授 5 教育法规与教师伦理 1 春 汪辉副教授/包松副教授 2. 教学实践模块 本项目教学实践模块共由3个教学实践环节活动组成,共计3学分。 · 教学观摩参与项目的学生须至少观摩一门由浙江大学优质教学奖获奖教师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 教学见习参与项目的学生须在所在院(系)实践导师指导下开展至少一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助教工作; · 教学工作坊参与项目的学生须参加两次由本项目组织的教学工作坊。 序号 实践环节 学分 开课学期 实践内容 1 教学观摩 1 春 观摩实践导师开设的课程 2 教学见习 1 夏 在实践导师指导下开展教学见习 3 教学工作坊 1 春/夏 教学理念、方法、经验交流 七、项目证书 学生在完成所有理论学习模块和教学实践模块的课程与活动,通过考核获得相应学分后,可获得LEJING.COM乐竞体育(中国大陆)科技公司颁发的研究生教学能力证书。 八、报名方式 请于8月26日9:00—9月6日11:00,登录研究生选课系统完成选课。因项目容量有限,本次报名优先考虑已在微信端完成预报名的同学。 本项目计划循环开课,如本次未能选上,请关注本项目后续通知。 报名咨询:施老师,0571-88273714, sch@zju.edu.cn。 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处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2019年7月18日
一、重点提示 1. 研究生网上选课,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点击“管理系统”,选择“全日制研究生信息系统登录”进行登录。浏览器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 2. 进修生(指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和校际协议进修生,进修编号以B或JX或E或LX开头),选课登陆地址请点击:研究生管理系统进修生通道,英语课0500009研究生英语能力提升和政治课的选课将于春夏学期进行。 3. 选课前请仔细阅读研究生网上选课须知(2017年修订)、研究生网上选课指南(2017年修订)及网上选课流程,如有需要,可点击培养方案查询,查看各个学院的培养方案。 4. 硕转博的学生请用博士生学号选课,切勿用硕士生学号,否则选课结果无效。 5. 若课程选课状态为候选志愿,在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可先去听课,以保证课程学习的完整性。各阶段选课结束后,请务必上网查询并确认个人最终选课结果,候选志愿的课程有可能因其他同学退课后释放容量而选上。 6. 若课表中课程名称颜色为橙色仅是候选志愿(未最终确定),只有黑色显示的课程才是最终已选中的课程。 7. 研究生课程会存在同一时段选上多门课程的情况,如上课时间冲突,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退课。尤其是公共素质课,请理性选择,原则上不要选择多于3个志愿,如选上多个志愿,需自行协调上课时间。 8.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选课人数少于5人的课程将在秋学期初选处理阶段停开。 9. 选课期间,全校性的公共课选课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培养处(联系电话:88981406),专业培养方案、个人学习计划制定及审核、专业课选课、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密码等事宜请咨询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联系方式详见个人学习计划及我的课程页面中的各院系联系方式(具体负责老师),另附各院系研究生科联系方式供参考。 10. 2017-2018学年秋冬学期开始,研究生英语课程0500006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0500007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相应调整为0500008研究生英语基础技能、0500009研究生英语能力提升。具体参见浙江大学研究生外语教学有关规定(2017年修订),如涉及学习计划调整等,请参见关于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教学调整的通知。 11.计划申请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的研究生,请对照关于调整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申请条件的通知相关免修申请条件,直接在系统中提交免修申请、登记证书信息并上传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彩色,PDF格式),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自2019年4月开始,除选课处理时间,其余时间系统中英语免修申请功能始终开放。 12.公共选修课增设了研究生体育课,有兴趣的同学可在选课系统中通过“课程搜索”选修相关课程。 13.具备选课资格的本科生选研究生课程安排在补(退)选阶段。研究生选本科生课程安排在第三、四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及咨询方式请见附件“关于2019-2020学年秋冬学期本科课程选课安排的通知”。具体选课时间及流程请关注本科生院网站相关通知http://bksy.zju.edu.cn/。本科生、研究生选课前请仔细阅读《浙江大学本科生 研究生互通选课管理办法(试行)》,选课结果、考试安排及成绩可分别在对方系统中查看。 二、选课日程安排 本次选课分初选、补(退)选、冬季补(退)选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选课阶段 时间安排 学生可做操作 初选阶段 8月26日9:00—9月6日11:00 网上初选课程,选课不分先后。 初选处理 9月6日11:00—9月6日 17:00,专业课选课数据学院(系)预处理。9月6日17:00—9月8日17:00,初选数据研究生院统一处理;系统选课数据检查、备份。 9月8日17:00后在“我的课程”栏确认初选结果。部分课程可能因选课人数不足而停开,请关注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及时调整个人选课。 补(退)选阶段 9月9日8:00—9月20日11:00 可补(退)选课程;公共课无需进行选课处理,有容量的课程即选即中,没有容量的课程可先候补,等有人退出后按候补志愿先后依次选入;所有专业课和跨专业课的补选记录均为候选意向,需进行选课处理后才能确认。 补(退)选处理 9月20日11:00—9月20日17:00,专业课选课数据学院(系)预处理。9月20日17:00—9月20日21:30,补(退)选数据研究生院统一处理;系统选课数据检查、备份。 专业课补(退)选结果待补(退)选数据研究生院统一处理完成后可在“我的课程”栏查询。 秋季选课结果公布 9月20日21:30后 务必在“我的课程”及“我的课表”处确认个人最终选课结果。 冬季补(退)选阶段 11月11日9:00—11月22日11:00 可以补(退)选冬季学期课程(不含秋冬连上课程)。所有课程无需经过选课处理,有容量的课程即选即中,没有容量的课程可先候补,等有人退出后按候补志愿先后依次选入 冬季补(退)选处理 11月22日11:00—17:00 冬季选课结果公布 11月22日17:00后 务必在“我的课程”及“我的课表”处确认个人最终选课结果。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7月12日
各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9】26号,见附件1),研究生院将于9月份开展“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将在开学初另行通知,申报材料请参见附件2至附件7。 因案例库建设事关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利用暑期时间充分准备,积极申报。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pdf 2、 附件2:企业授权书.docx 3、 附件3:作者授权书.docx 4、 附件4: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xlsx 5、 附件5: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优秀案例直接认定申请表.doc 6、 附件6:“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已经开设案例库的且我校已有的专业学位类别一览表.xlsx 7、 附件7: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申请书.doc
各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9]23号,见附件一),现开展“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有关认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院(系)已建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 二、认定条件 (一)所申报的示范基地近三年均有学生进驻。 (二)能够提供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的专业实践课程教学、科研项目、思政、生活保障等条件。 (三)重视实践基地建设,在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思政党建等方面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 三、认定程序 (一)学院(系)提交认定材料: 1.《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认定表》(见附件二); 2.与合作单位协议书 3.《学院(系)参评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三),如有多个实践基地上报请择优排序。 (二)请于2019年9月5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院系签字盖章,实践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余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培养处专业学位办(紫金港西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8室,88982797),同时电子版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烦请将申请材料以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基地名命名,和信息汇总表一起打包,以院系名称命名后统一发送) (三)研究生院认定。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入选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等级与奖励 优秀实践基地可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基地、国家级示范基地的评选。新入选的优秀实践基地一次性资助5万元/个,如入选国家级示范基地,另行奖励10万元/个。 五、其他 申报单位应对认定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保证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认定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学院(系)给予相应处理。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一:浙大研院(2019)23号-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pdf 2、 附件二: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认定表.docx 3、 附件三:学院(系)参评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信息汇总表.xlsx
各相关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和首批基地建设成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浙江大学2018年首批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成效自评工作。 (一)自评对象。2018年浙江大学被认定的9个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见附件一)。 (二)自评内容。各基地按自评报告提纲撰写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二)及自评表(见附件四)。 (三)自评程序。1. 学院(系)自评;2.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3. 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自评结果认定。自评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三),评价得分85分以上的,自评结果为优秀;得分70—85分的,自评结果为良好;得分60—70分的,自评结果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下的,自评结果为不合格。自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省级实践基地资格。 (五)时间要求与材料报送。请各参评基地于2019年9月5日前将自评报告及自评表(附件二和附件四,一式3份)交至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与管理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基地名称+所属院系)至指定邮箱yjsy_pyc@zju.edu.cn,联系电话:88982797。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一:2018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名单.docx 2、 附件二:基地建设成效自评报告提纲.docx 3、 附件三: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效评价指标体系.docx 4、 附件四: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效评价指标体系成效自评表.docx
各学院(系)、相关研究生: 1、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9年9月6日。 2、注册须知: (1)老生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以书面方式向院系研究生科老师请假。在9月20日前研究生均需完成注册手续。 (2)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要求详见管理系统内提示,硕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博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办理完延期后,才能注册。 (3)关于学费。需交学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学费,否则不予注册。缴费办法详见2019年研究生缴费事宜。 (4)关于住宿费。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5)关于保险。在校2016级之前的老生(包括已延期的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校发放的工商银行卡中,在9月6日前有不少于100元的余额。保险费用从卡中代扣。金额不足无法扣款的,视为放弃保险,责任自负。 3、《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未在学校规定时间注册超过2周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出国(境)未经学校批准逾期2周以上未归的”应予退学。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应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去电或函告知,之后将确认应予退学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 提醒:凡是没有注册的研究生,将取消评奖、停止发放岗位助学金,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将自动取消学籍。各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研究生院 2019年7月10日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 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于2019年9月7日报到; 报到时间:上午8:30—下午17:30; 报到地点:研究生所在院系研究生教育科。 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 (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直博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请携带复印件一份。未获得以上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4)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5)新生报到单:学校将于2019年7月15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并打印报到单。 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自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验证及报到、注册(未按规定携带证件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 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 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 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将“录取通知”、“新生指南”、“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校园卡”,及时寄交2019级研究生新生。 2019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住宿安排原则上在原床位不变,如需跨楼调整请在工作时间段内到所在校区宿管办申请。 新生选课将在暑期开放,硕博连读生务必请用博士生学号进行选课。 三、新生材料准备: (一)户口迁移 1.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在校期间,户籍管理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执行。 在职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2、需要迁户口的新生: (1)交《户口迁移证》原件 (2)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交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张 (4)交身份证复印件 (5)将本人手机号码填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 3、《户口迁移证》要求: (1)《户口迁移证》必须规范,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姓名一致;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 (2)《户口迁移证》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严禁私自涂改。 (4)户口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XX校区”(新生不清楚在哪个校区的,户口迁移地址可以写“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 (5)舟山校区、海宁校区的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6)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的户口迁移事宜,详见工程师学院网站通知。 各学院(系)收集《户口迁移证》及相关材料,交安保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统一到校区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详见浙江大学安全保卫处网站通知)。 浙江大学详细地址为: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邮编310058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邮编310027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 邮编310028 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58号 邮编310020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 邮编310008 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大路1号, 邮编316021 (二)党团组织关系: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须由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浙江大学XX学院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组织处”。 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办理,将组织关系转出至“中共浙江大学XX学院委员会” 2.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贷款自愿办理。如需贷款,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来校时根据助学贷款通知递交: 1.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 2.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正反面复印); (四)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时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交于所在院系辅导员。辅导员汇总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码后将电子版表格发至:yingmj@zju.edu.cn。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反馈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 (五)绿色通道: 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学费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于开学报到时递交所在院系,院系审核后,留存“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及“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将汇总表(附件2)交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03室),电子版请发至:yingmj@zju.edu.cn。 四、其他事宜 (一)请假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室)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 (三)信息维护:新生可在LEJING.COM乐竞体育(中国大陆)科技公司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个人信息。新生报到时候交一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用于研究生证,户籍迁移汇总表等)。 (四)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 (五)新生注册:各学院(系)要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六)新生复查:各学院(系)要在12月7日之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复查内容进行复查,填写复查登记表,并12月10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03室)。 (七)新生材料: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在9月2-3日到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楼大厅领取校园卡(博士新生)、研究生证、校徽、学术规范手册等相关新生资料。 (八)医疗保险:请各学院(系)于新生报到前向校医保办领取新生的杭州市医疗保险证历本并发放,具体领取日期、地点由校医保办另行通知。学校不再统一购买综合商业保险,建议学生自行选购。 (九)“关于2019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示”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通知: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5&object_id=60598 LEJING.COM乐竞体育(中国大陆)科技公司 2019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2、 附件2:代偿汇总表.xlsx
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2019年立项的第三批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经费目前已下拨到位。经费包括了目前所有已开课项目的首期经费,按照课程类型分别为公共素质类课程3万元、其他类型课程4.5万元,下拨方式是为各项目负责人开设子项目,子项目名称设定为“研究生素养课程”。请通知各项目建设负责人登录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查询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下拨的经费有效期至2019年11月底,具体执行进度要求为:2019年9月底前执行75%,2019年11月底前执行100%。到期未使用的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收回的经费计入已资助的经费额度内,且下一年度不再返回。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已经制订的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进度,如期执行完毕。 研 究 生 院 二○一九年七月五日
各学院(系),各项目负责人: 2019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首期资助经费目前已下拨到位,下拨方式是为各项目负责人开设子项目,子项目名称设定为“整建制全英文课程”,每个子项目经费14.5万元。请通知各项目建设负责人登录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查询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下拨的经费有效期至2019年11月底,具体执行进度要求为:2019年9月底前执行75%,2019年11月底前执行100%。到期未使用的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收回的经费计入已资助的经费额度内,且下一年度不再返回。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已经制订的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进度,如期执行完毕。 研 究 生 院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2018—2019学年夏季(包括春夏连上)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正在进行中,希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浙大研院〔2017〕18 号),提醒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2019年7月18日前)完成课程的成绩评定工作,并完成网上成绩登记,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录入成绩并提交。课程成绩单由任课教师打印、签名后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2019年8月4日前,考虑到假期因素顺延至2019年9月12日前)递交,专业课纸质版递交到学院研究生科,公选课纸质版递交到研究生培养处。该项工作请务必于2019年9月12日前完成。对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递交并上网公布考试成绩的课程,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核实后填写《研究生课程成绩延迟递交申请汇总表》(请见附件),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于2019年9月12日前书面报研究生培养处审核、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ongjiang@zju.edu.cn。研究生培养处将于2019年9月12日对夏季学期(包括春夏连上)研究生课程成绩上网公布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公布成绩的课程,将视作未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在下一轮两年一度的教学津贴核算时,不核算、下拨聘岗津贴。对于因成绩延迟递交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7月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研究生课程成绩延迟递交汇总清单.doc